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4-07-05 来源:杏花岭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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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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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杏花岭区财政局 |
根据《杏花岭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按照区人大有关工作要求,形成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止2023年底,全区纳入管理范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共7户,分别为:工业企业5户(太原塑料模具机械厂有限公司、太原市新元玻璃有限公司、太原棉织厂有限公司、太原制革厂有限公司、太原东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贸企业1户(太原市杏花岭区信华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企业1户(太原杏花岭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底,全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3,203.68万元,负债总额37,781.70万元,资产负债率51.61%,所有者权益总额35,421.98万元。
其中,工业企业资产总额23,228.12万元,负债总额31,639.62万元,资产负债率136.21% ,所有者权益-8,974.01万元。
商贸企业(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421.17万元,负债总额4891.81万元,资产负债率110.65%,所有者权益-470.64万元。
区国投公司资产总额45554.39万元,负债总额1250.27万元,资产负债率2.74%,所有者权益总额44304.13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区有1户金融企业,为国投公司下属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的相关工作安排》,公司已将资本金4500万元上缴。截止2023年底,资产总额为2869.71万元,负债总额2010.95万元,资产负债率70.1%,所有者权益858.77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05,621.2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9.67%;负债总额73,672.2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9.07%;净资产总额631,949.0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8.67%。
根据单位性质区分,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90,705.5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48.01%;负债总额64,242.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8.89%;净资产总额226,463.0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8.9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14,915.7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52%;负债总额9,429.7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03%;净资产总额405,486.0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95%。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资产总额为204.41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总额共计226.8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区总面积146.43 平方公里,农业用地面积8530.58公顷(127958.70亩),其中耕地782.75 公顷(11741.25亩),园地763.17公顷(11447.55亩),林地6691.54 公顷(100373.10亩),建设用地面积5462.61 公顷(81939.15 亩);未利用地649.68 公顷(9745.20 亩)。
通过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截止至今,全区保留煤矿1座为太原东山东兴煤业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山东兴煤业年末保有储量37727千吨。
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工业企业:一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杏花岭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完善党组织。
二是进一步做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是促进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形成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基层管理,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依法依规。5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相关制度,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
商贸企业:太原市杏花岭区信华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由区商务局下属9户国有企业整合改制而成。信华公司接收管理原九户全民所有制企业房屋7处,房屋面积合计约3766.32平方米。公司改制后,经过市场调研成立电商部,依托京东慧采平台等线上销售渠道,开展线上办公用品销售项目。先后投资成立太原市信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两个子公司进行实体经营。部分房屋用于外租经营。
国投公司:一是完成了制度更新工作。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15篇;修订和完善了部门及岗位职责制度50余项;新增《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责任体系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制度新增和修订比例达到67%;开展公司管理治理、项目运营调研工作,制定公司人事改革、业务改革规划方案;按照区委办工作要求,每月保质保量报送改革台账及改革信息,重点上报公司重大工程文化活动中心封顶、精品青年公寓智能化改造等突出成绩,圆满完成年度改革工作任务。
二是推进了资产优化工作。完成2023年受让晋商银行(上市公司内资股)股份1044196股,增加股权收益29.96万元;加强资金回笼工作,中华老字号酿造特色小镇项目收回资金1628.5万元;敦化坊城中村改造项目收回投资本金4233.4万元,资金占用费3868.8万元;接收上马街54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阳曲县沙沟村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共计收回资金9760.66万元;公司发挥国企挑大梁作用,落实投资8244.19万元购买南华门等8处房产经营权,促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同时发挥企业管理优势,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效率。
三是明确了企业发展规划。紧抓高质量发展契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主动作为,谋划增加静态交通、产业园运营、金融服务等经营范围,新设立太原杏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并按照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分离原则、盈利原则、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原则、独立性原则制定公司三年工作规划方案。
(二)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2022年3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指引》《太原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方案》等文件的颁布,为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并有序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经营改革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5月底按要求向上级监管机构缴回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再行使相关融担职能,故2023年度未能开展新担保业务。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
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资产管理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大力宣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要求各单位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责任,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狠抓资产管理制度化基础,着力健全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2023年我们修订出台了《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并将持续结合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填补漏洞,确保资产管理工作安全有效。
强化资产综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通过对各单位的宣传动员,大力纠正各部门轻资产管理的问题,提高了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2023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对外出租或出借,总面积5622.49㎡,资产总额204.41万元。其中出借给本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房屋639.13平方米,资产额43.96万元;出租面积4983.36㎡,资产额163.16万元,全年共上缴国库163.16万元;1个单位出租作业车13辆,上缴租金57.43万元。2个单位出租其他资产2件(处),上缴国库8.06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积极配合,落实用地保障。完成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审查工作,制定了杏花岭区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酿造小镇纵一路、晋泉路、灵泉街道路项目、晋东棚户区配套小学等项目、山西革命军事馆项目的征地组卷工作。启动了杏花岭精神康复中心项目、马道坡街等项目的征地工作。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动态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对耕地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规划批地用地,强化建设项目预审,强化基本农田保持长效管理,巩固基本农田保护成果,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强化监管,维护用地秩序。核查填报了2023年卫片图斑220宗,立案26宗。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访源头化解、安全生产、遏制农村乱占耕地、2023年三批土地督察、2018-2022年历年违法图斑整改、牵头组织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耕地保护政治监督、大棚房“回头看”及违建别墅等工作。
高效务实,提高服务质量。为支持太忻经济区建设,杏花岭区老年福利院项目,批复临时用地0.28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391公顷,未利用地0.2466公顷。
多措并举,履行林业职责。完成了我区园林草分等定级工作;开展了园林草的基准定价工作;督促镇、街推进森林图斑监测、森林督查核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针对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对太原市动物园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检查等工作。
齐抓共管,严防地质灾害。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9处。按灾害类型分,崩塌27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1处;按险情等级分,中型3处、小型26处。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区自然资源、应急、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地质灾害会商机制;完善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了《年度防治方案》;编制了《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了避险应急方案;组建了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队伍,配备了通信和应急设备;组织开展了应急培训、隐患点群众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健全了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治理灭失了前李家山村道路崩塌、后李家山村广场崩塌、窑头村北道路崩塌、小枣沟村园北小区崩塌、小北沟崩塌等五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更新数据,夯实基础工作。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相关数据库已按时汇交。完成了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上报工作,其中国家下发监测图斑1284个,国情图斑979个,共计图斑2263个。
扎实推进,落实确权登记。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审批及登记流程衔接的具体程序和方式,并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接收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入库、管理、登记等方面的整合,发放了杏花岭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首本证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充分发挥区属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对区属企业进行优化重组或归类整合,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业为重点,推动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科学调配区属企业资产、业务、人员等资源,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使主业优势更加突出,管理更加科学便捷,功能作用更好发挥,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是紧抓太原市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深入推进融合发展的战略机遇,统筹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把握太原建设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的战略机遇,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政策,推进物流基地、配送中心建设,优化现代物流业发展布局,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大力实施杏花岭区应急物资储备丈子头物流调拨中心一期项目。落实太原建设全省民生幸福首善地,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要求,加快推动城市发展空间延伸拓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重视程度。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政治定位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产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提升资产基础管理水平。
二是着力抓好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强化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通过有效的评价指标促进绩效考核效率的提高。
三是继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核算,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质量。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全面构建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区域布局,用地结构,要素配置等。
二是加大力度尽快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恢复整改工作,完成核实处置工作任务。积极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认识,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占地、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严厉查处除区政府已经下放镇、街以外的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查处到位、执行到位、移送到位。继续执行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共同责任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采矿行为依法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