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07-05 来源:杏花岭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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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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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杏花岭区财政局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2024年6月25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周 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精神,按照《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杏发〔2019〕7号)工作部署和区人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23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杏花岭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投资企业1户: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担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在杏花岭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营业期限至2019年8月18日。2010年12月开始建账。2014年4月1日更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区政府2017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将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整体划拨至太原杏花岭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底,资产总额为2869.71万元,负债总额2010.95万元,资产负债率70.1%,所有者权益858.77万元。
(二)效益情况
2023年营业收入8.19万元;利税总额37.65万元,同比减少23.58%;流动比率1.43,速动比率1.33,保值增值率25.8%。
二、区金融企业历年经营情况
自融担公司成立以来,一是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奠定基础;二是与山西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融资担保服务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省级平台完善制度,提高担保业务能力,积极促成担保项目落地。
2020年10月山西省首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公布,融担公司有幸成为该批名单中的一员,此名单包含了山西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等在内的省属及11地市的61家机构,充分体现了融担公司正确把握行业运营脉络,良性经营发展。纳入该体系后可使公司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
(一)深入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深化金融合作:与交通银行太原城北支行、太原市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解放路支行、华夏银行太原水西门街支行等多个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签订了合作协议。随着公司的业务能力持续增强和信用等级不断提升,各家金融机构逐步降低限制门槛,提供合理优质的合作条件,此举大大的提高了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及资金利用率。
(二)业务开展情况
按照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公司合理有序开展直融业务,公司自2018年划拨至国投公司以来,累计开展28笔直融业务,截止2023年12月底累计完成担保业务8476万元,未解保项目1户3笔,共计300万元。
三、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2022年3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指引》《太原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方案》等文件的颁布,为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并有序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经营改革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5月底按要求向上级监管机构缴回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再行使相关融担职能,故2023年度未能开展新担保业务。根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2年6月首期出资金额2000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局交付至太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将第二笔增资款2500万元交回区财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由于公司已按要求向上级监管机构缴回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担保公司为响应政策要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积极制定了转型方案,结合母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利用自身经营优势,明确定位、合理布局,转变经营方式,变更经营范围由货币金融服务转向商务服务行业。拟变更公司名称为:太原杏华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酒店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此次转型方案的设计及实施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运营模式以及经营范围内容充分地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发展规划相契合,此转型方案有效可行。目前正在办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事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