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2024年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主线,围绕主业,依法履职,深化改革,提升水平,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办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一把手”抓法治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法治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精神实质,把法治建设专题学习纳入编办每周二的集中学习,2024年共开展法治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活动之中,运用主题党日、专题讲座、干部在线等平台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不断拓展学法的广度和深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尊法学法用法意识。
(二)抓好统筹推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编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负责编办法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保证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
(三)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强化管理、主动服务、综合协调、有效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范决策执行,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联动机制,与组织、人社、财政加强协作配合,严格在编制限额内配备人员,办理人员录用、聘用、调动和入编、工资、社会保险等手续,及时统计完善数据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现清单事项“全覆盖”。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全区26个区直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适时更新。进一步明晰部门、镇(街道)职责边界,形成了覆盖区级所有行权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责清单体系。二是梳理镇(街道)权责清单,推进清单事项“精细化”。部分镇(街道)在前期动态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按基本、配合、收回等3种情况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内容。我区先行先试,结合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参考借鉴试点单位权责清单内容,立足实际,经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归纳提炼后,初步拟定权责清单初稿。三是强化权责清单监管作用,加强清单制度“规范化”。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把权责清单作为推进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并按照要求在杏花岭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深化执法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应急执法领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整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杏花岭区大队,下设中队名称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劳动监察领域,不再保留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杏花岭区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牌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实增强执法领域派出队伍工作衔接合作,健全完善了统一调度指挥工作机制、信息共享互通工作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协调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执法效能建设。建立工作提醒制度,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执法业务培训会、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方式,重点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业务知识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筑牢行政执法堡垒根基。今年以来,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4次,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形象和依法行政意识。四是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在编在岗审核工作。配合区司法局完成执法人员2024年度执法在编在岗审核,全年审核确认镇(街道)3人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截至目前,12个镇(街道)持证人数达104人,确保实现杏花岭区镇(街道)执法人员持证“全覆盖”。
(三)依法履职尽责,规范机构编制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编制严格遵循“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中,始终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的一系列关于机构编制方面的规章制度,不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机关事业机构的“三定”规定监督检查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促进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单位内部的优化协同高效。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严把人员出入编审核,提升实名制信息数据质量,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教育实效
坚持把学法用法守法作为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依托集体学习、网络专题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学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升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普法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活动之中,运用主题党日、专题讲座、干部在线等平台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不断拓展学法的广度和深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尊法学法用法意识。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2025年工作打算
通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体干部法治观念有了显著提高,但在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学以致用方面仍需下功夫,制度落实方面等仍需要不断加强。2025年,区委编办将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主动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主动深入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加强沟通协商,指导镇(街道)对照“三定”规定、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涉及镇(街道)职责的党内法规、法律条文以及规范性文件,确保事项梳理全覆盖、无遗漏,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清单模式,提升镇(街道)依法履职能力,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落实机构编制使用报告制度。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采取每年年末定期报送年度统计报告、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和督查事项限时报告三种形式,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报送本部门(单位)、镇(街道)机构编制事项,逐项列清需要报告的事项和内容,做到应报尽报。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报告进行抽检,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督促反馈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工作走深走实,为促进机构职能人员的深度融合提供支撑。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为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的必查内容,加强协同配合,完善编办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管理各环节内外上下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由“单线”向“多线”推进。定期通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条条干预”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创新力度。加强各项法治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根据编办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再次细化、量化,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质量和水平。
四、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