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杏花岭区坝陵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坝陵桥街道办事处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28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坝陵桥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2025年,坝陵桥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街道工作实际,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基层治理、民生服务、行政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治理效能,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1.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其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等。2025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相关集体学习9次,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各环节。
2.完善组织保障。牵头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10月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组成人员,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组织支撑。
3.统筹工作推进。将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度工作清单,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支持各科室依法履职。2025年党工委统一部署相关工作5次,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落实制度要求。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组织街道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面开展年终述法并及时向上级报送述法报告。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由党工委、办事处联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且报告内容及时在杏花岭区门户网站公开。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夯实法治基础
1.严格决策程序。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太原市杏花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避免决策失误。2025年,街道法律顾问为7份合同及协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2.制定法治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并明确责任科室,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全面依法治理政策精神落地。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通过理想信念、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推进行政执法、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2025年新增“法律明白人”3人,目前“法律明白人”已达46人。
(二)深化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执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张清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太原市试行“企业安静期”制度深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等专题培训15场,累计培训315人次,累计培训时长124学时,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规范履职能力。
2.提升执法效能。整合环保、消防安全、城建、食品安全等执法部门,实现日常检查“一次到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依规开展检查,2025年开展行政检查12次,其中独立检查6次,联合检查6次,主动上门检查同比减少50%,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保障了企业健康运行。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便民服务
1.多元化宣传渠道融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每周五在网格微信群转发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案例等,同时结合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或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普法宣传,设置展板、发放资料、开展讲座,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宣传格局,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联合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在辖区网络安全主题游园开展宣传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组织8个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制定系列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法治大转盘、有奖竞答等游戏互动环节,让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针对老年人重点宣传养老诈骗、遗产继承等;针对企业围绕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开展法治讲座助力企业依法经营;结合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社区“两委”换届等专项工作,宣传《选举法》等。此外,还开展了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防范电信诈骗”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和防范意识。2025年,开展法治宣传571次,其中线下宣传187次,发放资料约2500份,覆盖人群约2万人。
2.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街道、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并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安排律师定期值班,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线上服务平台,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居民拨打即可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服务指引,方便居民办事,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2025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9次,超额完成全年任务63.6%,满意度达99.5%。
3.优化便民服务。综治中心实现“一站式”“一条龙”便民服务,由综治、信访、调解、综合行政执法队常驻,融合民政、卫生健康、社会救助、低保、医保、退役等便民服务;司法所、派出所、律师、心理咨询师以“今日我当值”形式轮驻。累计接待群众2500余人,已转接案件2件,解答群众疑问54条,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覆盖率已达到100%。
(四)强化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1.依托网格化管理,创新治理模式。2025年网格上报案件5523条,有效率99.5%,办结率100%,解决治安、城市管理、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各类问题;网格员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6777条,3名网格员获居民锦旗,1名入选全省“岗位之星”,4名考入社工,53篇优秀事迹登载主流媒体。小北关社区试点“一六四”积分制,推动包联单位,在职党员力量、资源、服务下沉;坝陵北街社区打造“红色邻里”品牌,开展无物业小区自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开展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每月召开平安建设暨政治安全例会,每季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要节点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租赁房屋集中整治,摸排出租赁房屋15169间、流动人口3980人,办理居住证344人。开展“两委”换届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保障平稳换届。“一站式”矛盾调解化解中心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2025年司法所与妇联共同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成立10个调解委员会,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排查矛盾纠纷507次,发现矛盾纠纷69件并全部调解成功。党政主要领导接访150余次,班子成员每周坐班轮流接访,信访案件及时受理,2025年共受理并答复94件,受理率和答复率均为100%;召开协调推进会20余次,组织听证会2次。
3.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2025年行政诉讼案件共2件,经积极举证,1件对方撤诉,1件驳回对方起诉;行政复议案件2件,目前正在加大与万城公司沟通,并积极协调区住建局共同向上级陈明项目实际,谋求早日获得财政支持,且保持与申请人在内的拆迁安置人员有效沟通,以务实的作风早日解决过渡费支付等争议问题。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与区住建局协调,在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后与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积极主动履行协议内容。
(五)创新执法协作模式,打造工作亮点
街道执法办公室联合应急管理、城乡管理、监管等多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组织开展4期“综合执法队开放日”系列座谈活动。通过“开放日”座谈会形式,搭建执法队伍与辖区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餐饮商户、商业门店等主体的沟通桥梁,旨在明确执法标准、倾听主体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减少“趋利性执法、多头执法”等争议,提升辖区执法效率与管理服务质效,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1项,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2个。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更关注工作进度与成绩有“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导向,对法治建设这一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法治意识培养、法治工作开展及法定职责履行重视不足,未能充分意识到法治对工作的保障作用,存在忽视程序合法性的情况。
2.法治工作队伍专业素质需加强。近年来人事变动频繁,新入职或新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较多,工作衔接不畅,法治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及政策理解能力有待提升,缺乏有效落实上级精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经验,影响队伍整体专业水平。缺乏系统、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对新入职人员的法治培训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
3.群众普法教育需深化。尽管群众法治意识有所提高,但多数群众法律素质仍无法满足解决日常涉法难题与矛盾纠纷的需求,法律服务供需失衡;传统普法方式效果有限,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新媒体等新型宣传平台的运用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未能充分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内容与形式较为单一,对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推广能力有限,难以有效吸引群众参与,导致普法效果未达预期。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1.强化思想认识与责任落实。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纠正“重业务、轻法治”的政绩观;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针对新入职及在岗法治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业务实操等专题培训,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促进人员快速成长;优化队伍结构,减少人员频繁变动对工作的影响,提升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
3.深化精准普法与服务供给。结合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针对青少年、企业职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普法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网格微信群、普法短视频等方式提升普法吸引力;整合律师资源,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缓解法律服务供需失衡问题。
4.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透明、规范;持续深化开展“综合执法队开放日”活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方式,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执法公信力。
5.强化基层治理与风险防控。依托网格化管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动态管控;健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确保辖区社会稳定;持续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与矛盾调解中心建设,提升服务效率与矛盾化解能力。
五、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定期组织法治工作经验交流活动,为基层提供更多学习借鉴的机会;同时,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帮助基层解决法律服务人才短缺、普法宣传平台有限等实际问题。建议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执法操作指南,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标准,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执法不规范问题。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