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正文

杏花岭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2-03-11 来源: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012236934/2022-0037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公开主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1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杏花岭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更是杏花岭区民政事业整体发力、创新发展、提档进位的重要时期。科学制定我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民生之基,对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以关注民生、了解民情、为民办事为着眼点和出发点,把群众需要、社会关注的问题放在首位,全区民政事业总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

  救助能力稳步提升。健全低保办理机制,实行街道办事处(政府)、区民政局两级管理,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公示制度、进行定期复审,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精准救助。城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由每人每月530元调整为700元。十三五时期,全区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3902户(次)20660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5238.807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969户(次)6319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001.113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区低保工作多次在全市组织的低保专项整治排查考核中名列优秀。

  临时救助逐渐完善。制定了《杏花岭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强化救急难功能,不断拓宽救助层面,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十三五时期,全区共救助4787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427.6957万元。不断推进流浪救助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冬送温暖”“在站寻家,让爱回家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6人次,救助款物15816元。

  特困群体保障有力。有序推进特困人员保障提标扩面,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920元,保障标准增幅达到56%。持续提高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象护理标准,分散供养护理费标准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集中供养护理费标准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40元、5100元、10200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62.26万元。

  2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养老基础设施不断优化。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三桥街道联合养老服务中心、杏花岭街道东华门养老服务中心、涧河街道锦绣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敦化坊街道胜利东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水平,保障困难老人入住需要。推进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杏花岭区老年福利院项目,鼓楼街道东仓巷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巨轮街道程家村东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涧河乡谷旦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柏桦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耐火西巷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工程建设步伐加快。

  养老补贴标准稳步提高。积极落实《太原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太原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暂行办法》,为我区9类老年人群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养老补贴标准,8089周岁城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的津贴标准由2015年的100元提高到2020年的200元;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津贴标准由2015年的50元提高到2020年的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津贴标准由2015年的200元提高到2020年的500元。十三五期间,累计为我区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3.23万元,为90岁至99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308万元,为80岁至89岁低保老人发放生活补贴1543人(次)、203.01万元。运营机构按照养老服务中心每年最高1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每年最高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福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儿童福利工作进展有效。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出台《杏花岭区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意见》《杏花岭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区际联席会议制度》等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集中宣讲活动。提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全面深入排查,将符合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底,全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000/月/人,增幅较十三五初达到42.9%,累计发放孤儿养育金49.2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万元。

  残疾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积极落实残疾人各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保障残疾人群体基本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项40//人提高到50//人,累计为40.53(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026.29万元。

  慈善事业、志愿和社工服务发展活力凸显。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部门组织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为引导,各类慈善社团、慈善基金、义工志愿者等慈善主体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成立了全市第一家社区干部学校,在全省首次举办社工让社会更美好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在锦绣苑社区、胜利东社区、新村社区、杏花岭街道区域党群服务中心试点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打造杏花岭区志愿服务品牌,不断促进注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在各领域的作用发挥。

  4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

  基层政权有效加强。扎实推进农村六权治本,创新农村议事决策机制,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平台,持续推行3-15“7-15”村务公开日,所有村务公开全部纳入阳光农廉网。不断增强村委会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区委、区政府时间服从质量平稳规范按时保质要求,出台《关于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六城区中率先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社区治理创新发展。积极打造标准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便民设施,在全省率先建设集服务、政务、活动等于一体的区域综合体,高标准建成胜利东街、锦绣苑等社区活动场所,打造全省第一家党群服务中心--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创新社区治理模式,首创社区双网(网络+网格)工作法,打造一居一特色,一居一品牌,创建涧河街道锦绣苑社区、巨轮街道小北关社区、鼓楼街道西羊市社区等17个特色品牌社区。加快社区人才队伍培养,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居全市最高,社区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比例不断提高。持续实施社区惠民项目,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575件,累计投入6501万元。

  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十三五时期,共登记社会组织275家(其中社会团体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6家),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30家,变更登记51家,注销登记13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评估标准,压实监管责任,年检社会组织550家(其中社会团体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0家)。加大执法力度,与公安、宗教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宗教类社会组织7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点8处,全面排查整治红顶中介、依法取缔上帝的教会聚会点等非法社会组织。5个行业协会全部完成脱钩工作,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5社会专项服务进一步提升

  区划地名工作进展有序。积极开展行政区划调研论证工作,完成政区大典的编撰工作。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词条采集3700条。大力推动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工作,完成地名志、地名词典初稿及杏花岭区重点地名目录编写。全力做好与相邻县、区的联合勘界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与维护。十三五时期,累计发放门牌启用证31个,办理新门牌99个。

  婚姻登记科学规范。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力打造智慧婚姻登记平台,保障全区婚姻登记便捷化、智能化。严格执行《民法典》和新《婚姻登记条》,依法办理、补办结婚、离婚登记,办证合格率100%。规范婚姻档案管理,基本实现全省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圆满完成1994年至2011年婚姻档案数据的补录和扫描工作,稳妥开展1958年至1996年婚姻档案数据补录,为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打下坚实基础。

  殡葬改革积极推进。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积极响应市街头禁烧,文明祭祀号召,全力做好传统节日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传统节日街头禁烧活动,为进一步实现全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在充分肯定过去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城、区域之间差距较大;二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重设施,轻服务的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基层力量薄弱、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人口结构变化呈现新趋势。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口结构发生新的变化,老年人口数呈现持续和快速增长的态势,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迅速发展,对养老基础设施的强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政府社会管理的加强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严峻挑战。同时,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事项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儿童福利、救助保护和残疾人康复等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是公共服务需求升级提出新要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四五时期,随着生活方式的日趋多元,需求结构多层次、多样化、特色化的差异性特征日益明显,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不断强化救助、福利等社会政策的托底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三是基层治理创新提出新任务。随着人口加速向城市、社区集聚,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城市空间扩张、社会全体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提高等问题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长期挑战。社会组织进入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期,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也提出新的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创新健全利益协调保护机制等任务日益紧迫。

  四是信息技术发展注入新活力。十四五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将全面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快捷和便利,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民政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实现服务理念、手段、方式、流程的创新,将进一步促进民政工作水平全方位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市委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基本要求和区委全面建设现代宜居杏花岭、锦绣太原新府城系列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提升民政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在提供和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努力开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区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大局。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补齐服务短板,用务实的理念、有效的措施、发展的方法解决民生问题,以民生改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加快职能转变,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完善协作机制,畅通参与渠道,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开放有序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坚持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三)发展目标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梯度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到位,残疾人基本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形成设施完善、管理科学、工作规范、服务到位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新型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兴建一批政府托底型示范性养老机构,提档升级一批民办养老机构,打造一批高标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市场运营为支撑、专业服务为保证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社会化、多样化、多层次、专业化信息化的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的社区养老服务。全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融休闲、养老、旅居、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发展,打响杏花岭养老品牌。

   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三社联动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治理更加精准全面。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城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城社区服务差别逐步缩小。社会组织政策体系不断配套完善,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全面实现管理体系全覆盖、党组织设置全覆盖、工作力量全覆盖、党组织生活全覆盖、党建工作经费全覆盖、活动场所全覆盖。

   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效。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智能化、便民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婚姻理念。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有序推进。以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完善全区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体系,有序开展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不断健全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防范化解机制,行政区划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行政体制和组织架构支撑。

   福利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健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多方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率100%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100%,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率达到100%。加快建设依法规范的现代慈善体系,打造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规范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化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实现社会工作嵌入式、融合式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机制。

  十四五时期杏花岭区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1

  

 

  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5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平方米

  

 

  30

  

 

  预期性

  

 

  6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万人

  

 

  2.0

  

 

  预期性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

  

 

  万人

  

 

  0.4

  

 

  预期性

  

 

  8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9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预期性

  

 

  10

  

 

  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50

  

 

  预期性

  

 

  11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12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预期性

  

 

  14

  

 

  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预期性

  

 

 

  三、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要按照新阶段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杏花岭区老年福利院建设,加挂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等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福利保障等综合服务功能,协同推进基层治理、社会事务、行政区划等重点工作,努力形成与全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迈向现代化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一)夯实底线民生保障,推动社会救助精准高效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只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真正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政策的衔接,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将更多低收入人群和有需要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纳入政策保障。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整合救助资源,在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社会救助服务转型升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从人工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加快推进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不断规范流浪救助行为。

  健全儿童福利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快构建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健全服务体系运行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供给多元化。推动儿童福利设施优化提质和转型升级,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生活保障管理,确保应养尽养。加大对儿童社区工作者和儿童社工队伍的培养,探索社会工作服务儿童路径标准。形成各类困境儿童生活无忧、监护得力、有人关爱的全方位关爱保障体系。

  (二)用心服务老年群体,保障养老服务优质均衡

  夯实养老服务基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政府兜底型老年福利院,积极推进杏花岭区老年福利院手续办理。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以平均每年建设2规模较大的、高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快织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服务覆盖率90%以上。加大社区食堂建设力度,整合社区闲置资源,以配、新(购置等方式十四五期间建设80个左右的社区食堂,切实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全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推动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做到社区居家养老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实现助餐、助行、助医、助购、助洁、助急六助零距离服务。深入推进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人性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加强养老服务财力保障和政策扶持,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力度,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享受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服务质量、运营情况、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完善老年福利、优待和权益保障,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生活,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促进康养医养融合。全面落实《山西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加快发展康养民宿村、森林康养、文旅康养基地,构建医养结合、养护一体的高质量养老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探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

  (三)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社区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1236+N”社区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居(村)民为主体,业委会、物业公司、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完善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治理结构,让城居民真正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服务。鼓励和尊重基层自治中的试错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基层自治的韧性和自主性。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办公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和社区减负增效,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整合盘活社区资源,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全科网格,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到十四五末,力争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综合覆盖率达到70%,区域或个体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全部达到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进一步实现提档、升级,打造3-5个在全市有影响力的示范社区。

  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培养。建立一支以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城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大基层各类工作人员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机关年轻干部到街道工作。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城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教育。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围绕选育管用等环节,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健全正常晋升机制。完善薪酬体系和激励措施,在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向基层倾斜,强化对基层一线干部的激励,不断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重要决策制度,履行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在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组织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重要职责。依法做好登记管理审批工作,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规范整治:加强对本年度、两年及两年以上、成立至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的问题研究,完善解决对策,强化部门联动,规范理顺登记机关换证、变更及注销登记手续。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理顺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属地管理关系。完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培育引进枢纽型社会组织,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扶持方式,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专业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四)加快社会事务发展,打造便民利民体系标杆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善智慧婚姻登记系统,力争3年内完成系统预约功能办理,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丰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利用婚姻登记场所设置简单的宣誓区,加强婚姻登记仪式感。加大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质量,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大力倡导婚俗新风,引导文明健康的婚姻理念。

  深化殡葬服务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推行丧事简办,稳妥推进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葬法,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成为主流。指导做好每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倡导文明清明、和谐清明。

  (五)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优化行政区划服务能力

  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水平。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一体化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全区发展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论证评估机制,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决策程序。持续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完善城标准地名标志体系,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完善行政区划设置。优化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稳妥推进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编制杏花岭区政区图,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综合承载力、区域竞争力和资源整合力。

  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做好界线联检工作,创新界桩管理方式,提高界线管理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弘扬慈善志愿文化,激发公益慈善动力活力

  加快建设现代慈善体系。健全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和社区治理等相衔接。积极发展基层慈善组织,推动慈善组织向街道、社区全覆盖,探索打造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真正惠及百姓的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加强慈善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提高慈善事业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弘扬公益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搭建多元参与、多方合作的公益活动平台,大力弘扬公益文化,树立公益责任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广泛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行山西省注册志愿者证,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促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培养社工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规范社会工作职业建设,优化社会工作职业环境。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力度,探索推进城市社区社工站(室)和农村乡镇社工站建设。加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力度,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渠道,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考评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估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机制,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民政规划与全区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的相互衔接,加强各项政策的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确保规划目标的细化、分解和落实。健全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民政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完善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民政法治实施体系、民政法治监督体系和民政法治保障体系。全面普及法律法规,提高民政事务参与主体的法治意识,及时制定和定期清理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开展经常性专项执法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财力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以人口为基础、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畅通民政事业经费多元投入渠道,丰富制度建设、优惠政策落实、补贴机制建立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加强民政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强化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机制,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

  (四)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培养、交流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加强以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创新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培育壮大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提升民政人才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杏花岭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pdf



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主办  ©2010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  邮箱:xhlxinxigongkai@163.com  技术支持:15535113180 (办公)

晋ICP备07002709号-1   访问统计,网站总访问量: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   网站标识码 140107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