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孟淑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1-04 来源: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4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孟淑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华同志任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钢同志任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柳建明同志任大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峰同志任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彦君同志任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康永永同志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思静同志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薄 磊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健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窦永乐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敦化坊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 菲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巨轮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原文斌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涧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薄艳飞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楼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 飞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东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军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工新街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 鹏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杨家峪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 杨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涧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钢同志的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良同志的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李鼎轩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史永梅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职务;
郝建萍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跃青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 芳同志的坝陵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 华同志的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职务;
高 峰同志的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柳建明同志的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