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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孟淑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1-04 来源: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日期 2023-01-04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21214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孟淑冉同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华任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钢同任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柳建明同任大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峰同任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彦君任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康永永任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思静同任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窦永乐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敦化坊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  菲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巨轮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原文斌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涧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薄艳飞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鼓楼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  飞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东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军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工新街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  鹏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杨家峪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  杨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涧河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钢同志的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良同志的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李鼎轩同志的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史永梅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职务;

郝建萍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跃青同志的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  芳同志的坝陵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华同志的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职务;

  峰同志的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柳建明同志的区信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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