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冯双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2-15 来源: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29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冯双平同志任区林草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冯小玲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越同志任坝陵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宇飞同志任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金同志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 琦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杏花岭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 鋆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坝陵桥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智 勇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享堂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虎明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职务;
续奇才同志的林草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宇轩同志的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