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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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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3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杏花岭区人社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31023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芳同志任区发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珍珍同志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鸿磊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彦兵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俨生同志任区一中校长;

季庆荣同志任区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冬梅同志任区二中校长、区北环学校校长;

殷言同同志任区四中校长;

李金光同志任区五中校长;

杨战伟同志任区五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界保林同志任区八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福旺同志任杏花岭小学校长。

免去:

范庆龙同志的区一中校长、区四中校长职务;

界保林同志的区一中副校长职务;

安道光同志的区二中校长职务;

马俨生同志的区五中校长职务;

李金光同志的区八中校长职务;

王天经同志的区八中副校长职务;

殷言同同志的区北环学校校长职务;

韩少彬同志的区北环学校副校长职务;

 越同志的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山西国防军星技校副校长职务;

郭晋梅同志的杏花岭小学校长职务。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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