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秦效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杏花岭区人社局 |
中涧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5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秦效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赵泰云同志任涧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涛同志任职工新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英同志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