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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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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6-0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杏花岭区人社局

中涧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463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志宏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鑫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康  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甄  飞同志任区教育综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  耀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韵  晟同志的区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鑫同志的大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  莉同志的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其中:原任涉改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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