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杏花岭区人社局 |
中涧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3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志宏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鑫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康 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磊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甄 飞同志任区教育综合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 耀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韵 晟同志的区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鑫同志的大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 莉同志的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其中:原任涉改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试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