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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关于聂建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08-09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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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09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杏花岭区人社局

中涧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202489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聂建清同志任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阳德理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树伟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敏峰同志任区城管局副局长

李  钢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瀚元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毅嵘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汤敏超同志任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立军同志任区森林资源管护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白  桐同志任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微同志任区民营经济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段  莲同志任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琪同志任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武睿芝同志任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华同志任区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琴同志任区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炎玲同志的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永琪同志的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毛立军同志的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职务;

段文勇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树伟同志的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钢同志的敦化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阳德理同志的享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富生同志的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赵  微同志的区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因参公单位改革,原事业干部所任参公单位领导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试用任职时间从任免机关任职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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