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杏花岭区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3-07期)的公示
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杏花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杏花岭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351—3526679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