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刘彦春诉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庭后公告

时间:2024-11-21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家庄瑞澳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彦春诉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杏劳人仲裁字[2024]第276号裁决书。裁决结果: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主办  ©2010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  邮箱:xhlxinxigongkai@163.com  技术支持:15535113180 (办公)

晋ICP备07002709号-1   访问统计,网站总访问量: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   网站标识码 140107000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