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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晋伟诉易京京集群(山西)运营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时间:2024-12-13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易京京集群(山西)运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贺晋伟诉你单位杏劳仲通字[2024]第430号劳动争议一案。本委通过邮政专递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应诉、开庭相关材料。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25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太原市五一路杏花岭区社会治理中心劳动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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