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残联关于征集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2-20 来源:杏花岭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残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山西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晋残联〔2024〕9号),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适配定点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对其身体功能及使用环境进行评估,为其提供专业的适配、适应性训练、维修等服务。主要为残疾人提供盲杖、手杖、轮椅、站立架、护理床、床垫、如厕器具、助行器、专用餐具、定位装置等成件(套)的辅助器具。
二、申报条件
定点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批登记(注册)或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包括:编办部门批复成立的相关文件或证明、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及相关业务1年以上。
(二)业务范围
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或行政许可部门许可的辅助器具适配经营范围,在该范围内按照《山西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附件1)开展服务,并严格执行相关部门、专业团体颁布的辅助器具适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场地设置
应当设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地设置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无障碍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环境设计应适合残疾人特点,满足服务内容、服务设备和功能需求,具备相关辅助器具展示的条件。
(四)产品质量
成品类辅助器具产品及其零部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在协议管理服务期内应当合法持续有效供应。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由已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可以提供所生产的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由已经进行商标或专利注册的企业生产,在《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和专利许可范围内进行生产,以确保辅助器具来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五)售后服务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正常开展售后服务,对已适配尚在使用年限的辅助器具应提供必备的售后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换、维修、养护等,及时处理残疾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回访和咨询服务。
(六)人员配置
应当至少有2名业务人员,其中专业评估(技术)人员1名。业务人员应当熟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熟悉开展业务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专业评估(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辅具器具的性能和适配评估服务规范。
(七)管理制度
具备完善的服务、安全、应急、卫生等内部管理制度,配备服务管理、数据录入和经费结算必须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八)其他
机构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部门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法人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3.机构人员花名册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从业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4.主要辅助器具适配设备、仪器等清单;
5.相关产品的执行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
6.内部管理制度;
7.《山西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审批表》(附件2);
8.机构自评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人员组成、内设业务、服务范围、服务能力以及产品型号、参数、价格等情况。
四、申报时间和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0日。
申报机构应在2025年3月10日18时前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资料报送至杏花岭区残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浩田,联系电话:0351-3382575。
2.审核程序
区残联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评选认定定点服务机构。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准时提交申报材料。感谢您对杏花岭区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与您共同为残疾人朋友提供高质量的辅具适配服务。
太原市杏花岭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