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泽明、刘进财等7人诉山西明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时间:2025-02-24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西明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月16日受理的唐泽明、刘进财、梁清岸、梁斌、张玉姝、贾天宇、张哲与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晋0107劳人仲案〔2024〕520、521、522、523、524、530、533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唐泽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5日工资2800元、支付刘进财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5日工资1917.76元、支付梁清岸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5日工资1900元、支付梁斌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2日工资2000元、支付张玉姝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4日工资1209.7元、支付贾天宇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4日工资1636.36元、支付张哲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5日工资2551.1元。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4月10日9时00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杏花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