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安平诉太原市辽远劳务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时间:2025-03-11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太原市辽远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1日受理的李安平与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杏劳仲审字〔2024〕479号),申请人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杏花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