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小丽诉太原市杏花岭区川湘楼饭店送达公告
时间:2025-03-11 来源: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太原市杏花岭区川湘楼饭店:
本委于2024年12月30日受理的任小丽与你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杏劳仲审字2024第494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7日工资4600元。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4月29日15时00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杏花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杏花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