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核验的公告

时间:2026-02-06 来源:杏花岭区人社局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有关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验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已在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劳务派遣单位都必须年检。

二、报送材料时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劳务派遣许可核验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核验内容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和会计事务所(山西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二维码的报告)。

(三)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书面总结报告(含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机构成员表及2025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要注明有无工伤、劳动仲裁案件。

(四)填报《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核验申请表》《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表》《劳务派遣单位职工花名册》《党组织情况统计表》《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附件1、2、3、4、5)。

四、有关要求

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是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且附件要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弄虚作假。

各劳务派遣单位的核验结果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并载入企业信用记录,作为以后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请各劳务派遣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3382061

 箱:xhlqrsjzhk@163.com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核验申请表.wps

            2.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统计表.wps

            3.劳务派遣单位职工花名册.wps

            4.党组织情况统计表.wps

            5.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wps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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