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
时间:2026-03-02 来源: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小: 放大 正常 缩小
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撤销登记决定书
杏审管撤〔2026〕4号
太原市杏花岭区爽吃广告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经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太原市杏花岭区爽吃广告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在设立登记中,涉嫌冒用他人不动产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市场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
现撤销太原市杏花岭区爽吃广告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经营主体。
限太原市杏花岭区爽吃广告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回营业执照,不予缴回的,我单位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晋公网安备1401070207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