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杏政发〔2023〕17号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破除阻碍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持续释放“制度红利”,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和太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8件继续有效。现公布于后。
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重新计算。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