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 来源:杏花岭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杏政发〔202317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破除阻碍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持续释放制度红利,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和太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20236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为:8件继续有效。现公布于后。

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重新计算。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杏花岭区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3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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